根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粵辦函〔2020〕334號)和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印發(fā)開平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開府辦函〔2021〕148號)要求,經梳理,現(xiàn)編制《開平市人民政府長沙街道辦事處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(第一批)》,并予以公布。 附件:1、開平市人民政府長沙街道辦事處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(第一批).xlsx 開平市人民政府長沙街道辦事處 2021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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